摘要
2005年我国政府发表的《社会蓝皮书》表明,从1993到2003年我国“群体性事件”数量己由年1万起增加到6万起,参与人数也由年约73万增加到约307万。数量与质量上的变化表明群体性事件对社会安定、团结及和谐的影响力在逐渐加大,而能否积极预防、妥善处置好群体性事件,也成为对我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大考验。因此,《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这是首次把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写进党的重要文献。这不仅表明了党对目前我国所处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显著特征的清醒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