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省教育厅、省语委的部署,我市语言文字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努力巩固提高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成果,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令人可喜成绩。2006年3月,在全国2006年度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上,教育部、国家语委向南昌市授予“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运用基本规范”的“达标城市”奖牌。2006年10月,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来南昌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检查、指导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