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入世协议,2006年,我国银行、保险、证券业等重要服务部门所享受的过渡期终止,将与外资金融机构同台竞争,其中,金融领域面临的最大竞争威胁在银行业。2006年1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正式生效,这意味着取消外资银行所有地域限制,并同时向具有法人资格的外资银行开放中国居民个人人民币业务(但存款业务每笔不得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外资银行开始享受真正的“国民待遇”。这对经济发展较快,财富积累较多、开放度较大的宁波而言,其银行业面临的激烈竞争将不可避免。早从2002年起,各外资银行就纷纷进驻宁波设立代表处,了解宁波经济社会动态及相关法规政策,只等获取国民待遇后,抢占国内金融市场。在这一严峻形势下,宁波银行业应该全面认清形势,深入分析自己的优劣势,积极探索应对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