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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地区协商民主 力推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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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认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而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其中之一就是统筹区域发展,对此,我们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其实,建设和谐社会也有一个地区和谐、民族和谐的问题,统筹区域发展实际就是地区之间的和谐问题,实际上包含着民族之间的统筹,这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作者 周天勇
出处 《民主与科学》 2007年第1期10-12,共3页 Democracy &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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