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加强审计人员的效能意识,打造高效审计机关.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绥芬河市审计局在2007年年初部署实施四项制度,在2007年实现对审计项目的效能革命。一是承诺制。审计项目组长在审计项目开始前,由审计项目组长根据审计项目实施方案填制“承诺书”,向审计机关领导就审计项目进度及完成时间做出承诺。二是限时制。所有审计程序的实施严格按照《审计法》及审计机关内部制定的时限实施,不得拖延或滞后,以限时制促进审计人员提高素质,改进审计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责任制。审计组审计成员均按审计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和工作对自己所负责的审计业务进度情况承担责任,审计组长对整个审计项目按期完成承担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四是追究制。审计项目终结后,审理科除对审计项目质量进行审理外,还就审计项目的进程及效率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审计人员工作成果的考核指标。
出处
《现代审计与会计》
2007年第3期63-63,共1页
Modern Auditing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