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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项监测报告显示:2006年烟草广告违法率高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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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年涉嫌违法率排名前10名的商品、服务广告占监测总量的16.69%,而涉嫌违法量却占到了总量的91.58%。其中,位居榜首的烟草广告监测有48条,结果全部违法,涉嫌违法率高达100%,问题集中体现在非烟草企业广告使用与烟草企业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包装、装潢、商品名称;或非烟草企业在广告中出现烟草广告语。
出处 《当代传播》 北大核心 2007年第2期73-73,共1页 Contemporary Commun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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