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和谐社会,所要达到的目标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在实现种种和谐目标的过程中,必须以实现国家与公民关系的和谐为基础。而对于和谐,国家与公民都有着共同的要求。执政者需要保持社会和谐以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公民需要有一个和谐的空间有利于自己的生存、发展和完善。在现代社会里,崇尚自由、民主的国家,总是充分考虑到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互动,给民众以充分的权利和地位,并建立起一种充分的互动机制,让民众充分参与国家事务。民众在实现自己的社会权利过程中得到政府最大限度的支持。因此,建立和谐社会,就必须实现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良性互动。
出处
《新长征》
2007年第4期23-24,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