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关系总体来看包含具有纵向隶属性的教育行政关系和具有横向平等性的教育合同关系,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两种关系在教育制度的整体中各占多大的比例,哪种关系处于主要地位从根本上决定了教育关系的性质。本文从我国教育制度实践中的招生模式入手,分析招生的两个模式都具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严格管理的行政色彩,说明教育关系是一种行政性关系。契约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商关系,契约关系在教育关系中不占主导地位。远程教育固然有其特点,但并不违背我国现存教育关系行政性的共性本质。行政问题的处理不能用民事诉讼的方法,只有对于远程教育法律关系正确判断才能正确解决远程教育过程中出现的诸多法律问题。
出处
《中国远程教育》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03S期19-21,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Distance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