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传统文化之中,儒法两家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不过,两家之间由于存在着不同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而一直以来相互攻击、相互刺激。儒家以善恶界说人性,法家则倡扬人性自然;儒家大力倡导德治为本,法家则极力鼓吹法治为先。然而在攻讦与对立的同时,由于两家都面临着源自于内部的理论困惑和来自于外部的挑战,使得两派的互补与融通便也成为了一种必须。可以说,正是儒法之间的矛盾冲突和并立融通,才推动了中国古代社会的平稳、进步与中华民族精神的形成。
出处
《学术交流》
北大核心
2007年第3期21-24,共4页
Academic Ex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