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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代理”欺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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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 自2004年6月以来,中国贸易公司A一直与香港B公司进行拉链进出17交易,且双方在买卖合同中一直约定香港B公司作为日本C企业的代理商,代表C企业与A公司签订贸易合同。此后,双方先后签订了多份货物买卖合同,交易金额逐渐扩大,B公司均能如期支付到期款项。
作者 李赞玉
出处 《进出口经理人》 2007年第4期46-47,共2页 Imp-Exp Execu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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