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院调解是妥善化解民事纠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司法途径。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能调则调,当划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十六字原则以来,各级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在大力推进调解工作的同时,关于法院调解工作的研究中,取得了许多对相关立法、司法活动具有积极指导作用的研究成果。但是一些研究成果对法院调解与司法资源配置、审判管理的关系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调解规定》)适用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缺乏务实的思考,关于自愿、合法原则的观点也有失偏颇,不利于法院调解的可持续开展。鉴于此,笔者主要以西部地区中级法院为视角,以树立“保障与规范法院调解”的理性调解观为主要目标,就法院调解实务中的若干问题进行探讨,求教同仁。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7年第02S期22-2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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