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现行《劳动法》的修改,无疑是当下最引人注目的新闻热点和焦点话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立法机构在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的同时,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修改意见。应该说,这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而且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进一步发展的一个标志性事件。的确,这部颁布于1994年的《劳动法》是有点老了。尤其是在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日渐发展、成熟的今天,在所有制经济和劳动关系日益呈多元化、复杂化迅猛发展的形势下,这部呈现出“龙钟老态”的《劳动法》既无法反映已经发生极大变化的经济基础,为其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更成为引发新的社会矛盾,特别是劳资冲突的突出问题。因此,《劳动法》的修改已成为严重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特别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是否能如期实现的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