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学者将这一表述称为买卖不破租赁规则。从语义理解。买卖不破租赁规则适用的客体涵盖了动产与不动产。故有学者认为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客体包括了一切租赁物,且在适用上不附加任何条件,是立法的发展趋势。但也有学者提出了相反的观点,认为买卖不破租赁规则仅适用于不动产较为妥当.动产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不利于财产的流通。在物权法草案删除了有关居住权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该条款担负起保证相关权利人居住的权利。因此分析该条款及其适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7年第01S期96-9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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