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所采用的衡量大陆与三地之间的加工贸易数据尚不能完全真实的反映三地在大陆投资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的全面状况。比如台资企业从事的加工贸易进出口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料件从台湾进口,出口到台湾;二是料件从台湾进口,出口到台湾以外的国家或地区;三是料件由台资企业从台湾以外的国家或地区进口,出口到台湾;四是料件由台资企业从台湾以外的国家或地区进口,又出口到台湾以外的国家或地区。而大陆和台湾的加工贸易统计,只包括上述第一种情况,且又不完全是第一种情况。
出处
《对外经贸实务》
2007年第4期29-31,共3页
Practice in 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