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提名协商代表候选人应做到“四个注重”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提名协商代表候选人是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关键环节,也是选民参与民主政治的生动实践,笔者认为,在组织县乡人大换届选举过程中,提名协商代表候选人应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四个注重”:
出处 《时代主人》 2007年第3期42-43,共2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