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两大法系在法律渊源、法典编纂、法律结构、法律适用、诉讼程序和职业教育等方面,法官地位的差异是比较突出的的差异比较大,其中法官地位差异是二者差异的一个方面,但专门论述两大法系法官差异的比较少,拟从哲学、形成传统、革命历史背景、经济因素和法律职业等方面阐明了两大法系法官地位差异形成的原因,有利于由我们更好地理解两大法系的差异以及今后的发展趋势。
出处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2期33-35,共3页
Journal of Xiangtan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