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校管理学生行为是否能受司法审查一直受到质疑。高校管理学生行为在某种范围内所具有的公权力性质,以及高校管理权的来源和性质,使司法审查高校管理学生行为具有可行性。剔除传统观念的影响、权力与权力的制约、依法行政是司法介入的必要性。司法审查是保障又是监督,但并不意味着干预,司法审查高校管理学生行为必须把握好尺度,建立司法审查的基本原则。
出处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2期49-51,共3页
Journal of Xiangtan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