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诉讼作为公力救济,是取代私力救济的产物,以“公正”和“效率”为民事上诉制度基本价值取向,其中“公正”为最高价值目标。但当民事案件经法院第一次审理时,会因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没能实现或完全实现“公正”的价值目标,甚至有时会与公正价值目标相违背。作为权利救济的上诉制度创设了实现“公正”价值目标的另一次机会、途径,因此,各国民事诉讼立法都对上诉制度作出了规定,但因各国司法状况、历史传统等不同,对上诉的规定也不尽相同。本文拟就我国民事诉讼上诉制度与日本民事诉讼上诉制度作一比较,目的在于互相借鉴,取长补短,以不断完善我国的上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