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个性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和教育影响下形成的一个人的比较固定的特性,是人文素养的重要构成,是人的创造活动的内在依据和能动力量,是一切创造力的重要基础。《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动,不应以教师的分析来代替学生阅读实践。”而所谓自主,是指人们凡事力求自己思考、自己寻求解决的行为方式。布鲁纳认为,教学除了尽可能使学生学到丰富的科学知识外,“还应当尽可能使学生成为自主而自动的思想家”。引导学生发扬自主精神,从课内到课外,从校内到校外,从课本到多媒体影视文化学习语文,正是我们语文教师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语文教育必须要充分创造条件和机遇,放飞学生的个性,让语文教学成为学生个性发展的舞台和创造力的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