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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县级财政监督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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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实行“三大转变”,构建财政监督体系 1、观念的转变 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所有制经济关系、分配关系、生产经营管理关系、商品交换关系等基本经济关系主体趋向多元化,由于这种变化,依靠行政干预就无法适应经济基础发展的需要。这就客观地要求县(市)级主要领导人的观念应该有一个重大转变,即彻底改变传统体制下形成的重收入、轻支出,重分配、轻监督管理,重日常事务、轻法制建设的思想观念,由人治转向法治,使县(市)级财政监督逐步走上正规化、科学化、法制化轨道。
出处 《财政监督》 2007年第4期32-3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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