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十一五”期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其中一项重要目标任务是:“十一五”期间要完成转移农村劳动力4500万人,也就是说,今后五年,我国平均农村劳动力转移每年为900万人。笔者以为这不仅是数量上的,而且在就业质量上也应有相应的保证。如何妥善解决好进城农民工的就业质量,解决其切身利益,这不仅是关系到数千万农民工的转移和三农问题,关系到国家就业政策的实现,更关系到缩小城乡差距和国家的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现代化社会建设的大局。
出处
《中国就业》
2007年第4期41-42,共2页
China Employ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