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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网络通缉令”谈网络立法的完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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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去年6月,一份追错对象的“网络通缉令”打乱了湖南人章甫(化名)原本平静的生活。在天涯网络社区里,章甫被网民“牙疼妹妹”诬为“逃犯”,其个人电话也被公布在网上,随后被大量的骚扰电话惊扰。愤怒的章甫遂以个人隐私和正常生活受到严重侵扰、精神受到严重损害为由,诉诸法庭,要求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抚慰金50万元。2007年1月,湖南省桃江县法院一审判令天涯公司赔偿章甫3万元并刊登致歉声明。
作者 刘桦
出处 《人大建设》 2007年第4期46-4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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