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正义、制度精神与公权力等因素,与制度体系具有逻辑上的一致性,前者是后者的核心要素。这样,制度变迁或社会转型就是在社会正义原则的规范与调节下,重塑制度精神、转变观念与意识形态以及改进效率的统一。社会正义原则尽管源于历史演变过程中不同利益团体的合理诉求与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交替,它的表现形式却只是一种抽象的、精神的、观念化了的逻辑体系,因此,它必须借助具体的社会规则与公共秩序来承载并表现出来。
出处
《天津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2期72-76,79,共6页
Tianjin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历史唯物主义经济学分析方法的重建:主流经济学的范式危机与范式转换"(项目号:04CJL002)
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中国民营经济的制度变迁与发展研究"(项目号:03JZD001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