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确立科学分权的机制,明确掌握公共权力者的职责,完备公共权力行使的程序,制定科学的评价标准,是抑制权力腐败的根本方法。只要全面推进和切实贯彻依法行政,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确保各种权力行使主体谨慎地行使权力,减少权力腐败行为。强化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刚性制约体制,加强各种监督力量之间的协调和联系,强化和完善人民(选民)自主选择自己管理者的机制,完善公务员制度,实现权力配置的合理化和规范化,将为根治腐败构筑起坚实的制度支撑。
出处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年第3期63-68,共6页
Journal of Henan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