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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比较法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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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侵权造成的精神损害明确肯定给予赔偿。这是我国法制发展中的重大进步,但同时也表明,在我国,合同法领域违约时不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而对于违约中是否应该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各国的规定不尽相同。我国合同法虽也确立了全部赔偿的原则,但并未包括违约行为可能造成的精神损失,体现了我国合同立法对大陆法系传统观念的恪守。
作者 张兆炜
出处 《南方论刊》 2007年第4期35-35,3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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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1

二级参考文献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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