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近两年,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4]17号),积极稳妥地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并在解决“老人、老粮、老账”等制约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的关键问题上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当前,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已进入关键时期,为加快国有粮食企业体制机制创新和产权制度改革,支持国有粮食企业做优做强,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粮食经济的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6]16号),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