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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增值业务中的政府管制:一个初步的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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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移动增值业务(简称SP业务)近年来发展迅猛,同时也滋生出许多经济社会问题亟待解决。从管制法学的角度来看,由于我国电信产业仍具有垄断特征,存在信息不对称、外部性等因素,通过单纯的私法手段无力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中国的电信管制机构针对移动增值业务已采取诸多必要的措施,但总体而言,仍需要进一步加强管制力度,制定结构、价格、质量、信息等方面的具体管制措施,完善法律管制手段。
作者 褚国建
机构地区 浙江大学法学院
出处 《法治研究》 2007年第4期51-58,共8页 Research on Rule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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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2

共引文献1

同被引文献9

  • 1[1]汤啸天.手机短信传播功能的法学思考[N].人民法院报,2005-9-12(1).
  • 2[2]李传涛.增值业务版权纠纷不断运营商直面知识产权[N].通信产业报,2005.
  • 3[3]王建芹.政府管制手机牌照合理吗[N]?新京报,2004-10-13.
  • 4[8]柳湘.公用企业垄断法律规制问题研究[M].长江论坛,2004.
  • 5[11]成文胜.第五媒体:短信还是手机[M].传媒,2005.
  • 6[12]刘书燃.手机短信的通信、言论自由与法律界限[M].人民法院报,2005.
  • 7薛松.有害短信泛滥成灾手机实名制缺乏法律依据[N].广州日报,2005—08—31(A23).
  • 8郭羽.短信广告成新宠尚欠火候成败关键:用户“自主选择权”[N].上海商报,2004-09-14(9).
  • 9孙彩红.管制“管制者”——政府管制有效性的新视角[J].学术探索,2004(2):5-9.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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