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刚刚结束的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指出,在农行实施股份制改革的过程中,要强化为“三农”服务的市场定位和责任,实行整体改制,充分利用在县域的资金、网络和专业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为“三农”和县域经济服务。可以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为此前倍受关注的农行股改指明了方向,但由此也产了一个全新的课题,即如何在统一法人的整体架构内,兼顾城市与农村业务,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营效益,切实有效的履行好为“三农”和县域经济服务的职责。
出处
《农村金融研究》
北大核心
2007年第2期56-58,共3页
Rural Financ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