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黑龙江省农业开发从2004年开始尝试以农机作业合作社的形式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2004年至2006年三年间共扶持农机作业合作社42个,2005年又专门立项扶持了涉及种植、养殖、流通等方面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28个。实践证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促进了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了农业抗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顺应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符合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重要措施之一。
出处
《中国农业综合开发》
2007年第4期50-52,共3页
Agricultural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