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一部《班法》治“天下”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第一章第8款:上课不得说话.不得做与当堂课无关的事。违者扣3分.写‘心理病历接力’3天。经提醒一次后仍然说话。罚其当一次值日生。此项由值周班长监督执行。”
作者 佚名
出处 《教师博览(上旬刊)》 2007年第4期26-27,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