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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厂监督员”驻厂之后可能出现的困惑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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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核心提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于2007年1月17日在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提出,今年国家药监部门将在药品生产企业试行驻厂监督员制度。据悉,按照国家药监局的要求,对三类高风险产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各省药监部门必须派驻监督员。首批驻厂监督员已于今年3月底前进驻药品生产企业,开始履行自己的监督职权。驻厂监督员如何真正起到保证药品质量的作用,驻厂监督员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哪些阻力都成为业内的热点话题,日前,本刊记者带着这些问题走访了药品监管和法律等相关专家。
作者 陈铮
出处 《首都医药》 2007年第04S期20-21,共2页 Capital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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