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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气者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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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名公民在家中偷气被天津市燃气集团收费员发现并报告公安部门.随后在派出所解决问题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偷气者赔偿企业损失和煤气收费员被咬伤看病损失总计9600元费用。事后,这名偷气者心中不服,状告企业证据不足.此事经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于日前驳回原告的诉讼.全面维护了企业和职工的利益。
出处 《城市燃气》 2007年第4期43-43,共1页 Urban G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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