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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窃电面临的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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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障碍 供电企业查处窃电工作困难。政企分开后,企业用电检查人员身份尴尬,“进门难”问题突出。作为供电企业的员工,用电检查人员发现用户有窃电嫌疑,向用户出示用电检查证,要求入户检查用电情况时,往往遭到用户拒绝,用户提出用电检查人员的检查证不具有法律效力,给供电企业追究用户违约用电和查处窃电带来很大的困难。
作者 陈碰有
出处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2007年第4期56-56,共1页 China Power Enterprise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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