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水利投入大幅度增长,水利部门的家底也在逐年增加。但与此同时,不少行政事业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资产管理意识淡薄、产权关系不清、财产账实不符、国有资产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特别是随着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不少水利行政事业单位相继进入会计核算中心后,资金、资产在管理上出现了脱节。《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财政部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于2006年5月颁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为此,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