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这是一宗典型的维权成功案例。在H县近2.5万亩的农业中低产田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活动基本结束后,投标人C觉得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他凭借自已对《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依靠《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指引,通过合法的途径,合理的手段,理智的维权,获得了成功。这个成功的投诉案件,对众多的供应商尤其是建筑类供应商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特别是对那些惯用“先吵后闹再上告”,“一诉状纸送交各部门”、“发动亲友围攻投诉处理经办人”等徒劳无逸者,具有非常重要的教育意义。
出处
《中国招标》
2006年第F07期12-14,共3页
China Tend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