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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土地承包期届满可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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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月8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物权法草案为承包土地的农民带来了好消息:土地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继续承包。
出处 《中国供销商情(村官)》 2007年第4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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