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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附件一:《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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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死刑案件核准:是指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和裁定,依照死刑复核程序进行审查核准的制度,旨在保证死刑适用的正当性和正确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同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07年第4期15-20,共6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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