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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规划实施状况核定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测算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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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适应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调整后审批工作的需要,切实做好用地报批与规划、计划审核工作的衔接,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开展规划实施状况核定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测算工作的通知》(第29页),将对报国务院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组织开展中心城市规划实施状况核定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测算工作。《通知》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根据省(区、市)上报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期工作中的“四清查、四对照”报告,汇总、核定本省2007年~2010年可使用的城镇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二是对报国务院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关城市,根据国务院审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和动态遥感监测成果,汇总1997年以来中心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和实际使用情况。三是梳理各有关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调整后,今年国务院审批城市建设用地中规划、计划审核工作将面临的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
出处 《国土资源通讯》 2007年第6期29-29,1,共1页 National Land & Resources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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