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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企业执行“推荐性标准”的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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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浅谈企业执行“推荐性标准”的自主权罗竞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这清楚地说明企业有采用和不采用推荐性标准的自主权,企业应用这一自主权从事企业标准化,就可以生产出性能不同、各有特色的众多品种和日新...
作者 罗竞存
出处 《标准计量与质量(广西)》 1996年第4期12-1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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