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国际间的贸易活动日趋频繁.经销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的行为也不时发生。无合法来源进口物品虽不等同于走私物品.但走私物品却肯定是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因此.通过禁止购销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就能加强对进口商品的监管力度.遏制“走私物品”泛滥.以打击流通中贩卖走私物品的违法行为。而要做到这一点,工商部门必须依据《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打投条例》)对经销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行为进行认定和查处。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07年第4期62-63,共2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