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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学校的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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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义务教育法》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规定,体现了国家均衡发展义务教育、追求教育公平的思想,是新时期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策略。停办重点校体现了义务教育面向大众的价值取向,因而受到了普遍关注和拥护,但也有人担心这样做会不会导致教育质量下滑。本期推出“停办重点校带来了什么”的“热点话题”,意在引起思考、开阔思路,用我们创造性的工作来推动教育均衡在区域内、学校内的健康发展。停办重点校不是对过去办重点校的简单否定,应历史地、辨证地看待重点学校这一现象。《重点学校的沿革》一文冷静指出,当初办重点学校“不是初衷对与不对的问题”,“问题出在没有正确处理普及与提高之间的矛盾”,因此“,只有取消重点,让教育内部的生态归于平衡”。这是依法治教。依法治教,实现区域教育均衡发展,首先要加大政府保障的力度。四川省首批义务教育示范县之一的双流县将教育发展纳入本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抓紧制订了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办法,科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依法治教,学校要在实现校内教育公平上着力。之前为“省重点”的峨眉三小在取消重点“头衔”后向何处去、普通农村中学剑阁县木马初中如何提升教育品质?他们都把教育改革的目光放在了校内教育均衡上,无论是“力、爱、育、人”的“四字经”,还是用“五项制度”来保障,都是他们各自积极的探索。停办重点校实际上是对学生全员的关注、全面的关注。我们期待着停办重点校后,是对义务教育从投入、管理到评价的深层次结构调整。
作者 姚文忠
机构地区 四川教育学院
出处 《四川教育》 2007年第4期11-1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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