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贯彻这一精神,在2006--2007年的县级党委换届中,各地普遍推行了减少副书记职数、扩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建立常委分工负责制的改革,为进一步完善县级党委工作机制,优化党政班子结构,提高工作效率,发挥好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奠定了基础。但由于一些地方对新体制下的县级党委职能定位把握不准,对常委分工负责制的实质意义、原则要求等理解不够到位,在适应改革上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常委设置、党政分工还不够规范,穿新鞋走老路,党政职能的越位、错位和缺位现象仍然存在,等等。
出处
《领导科学》
北大核心
2007年第8期4-5,共2页
Leadership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