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新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包括鉴证业务准则、相关服务准则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新准则,体现了与国际审计准则的趋同要求,满足了新形势下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需求,增强了审计准则的易理解性和可操作性,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本文以《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十八号——违反法规行为轶原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新准则)为例,对新旧准则进行对比。
出处
《上海会计》
2007年第2期43-45,共3页
Shanghai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