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上海市政府批准,2003年上海市实施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收费实行分等定价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分类给付的政策。这项公共政策规范了非营利性医院多层次医疗服务的管理,按照分等级服务和分等级收费的原则,建立了公立医院等级服务体系。医疗机构等级服务体系的建立适应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我们在此回顾医疗机构等级服务的历史变革,分析公立医院开展等级服务的现状与问题,并提出完善政策的建议。
出处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228-231,共4页
Chinese Journal of Hospital Administration
基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课题资助项目(02BS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