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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股东担保:是“有效”还是“无效”?

Is Effective or Ineffective of Guarantee for Share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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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司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是一种自愿行为。如果债务人不能如约清偿债务,担保人必须以其财产承担债务清偿责任。这是有关担保问题的一般性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并非可以向任何人提供担保。
作者 潘红星
出处 《银行家》 北大核心 2007年第3期112-114,共3页 The Chinese Ban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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