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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会议的法定人数和表决方式怎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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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村委会组织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必要的时候,可以邀请驻在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据此,村民会议的法定人数是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成年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三分之二以上户派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才是有效的、合法的会议。村民会议通过决议的方式也必须是参加村民会议的人过半数通过才有效。
出处 《农村新技术》 2006年第8期49-4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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