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京地区生产总值在全国31个省市中居第10位,增速居第24位
2006年,全国GDP为20.94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7%。北京市GDP为772013亿元,占全国的3.7%;增速为12%,高于全国1.3个百分点。在全国31个省市中,北京GDP总量居第10位。GDP总量超过万亿元的有7个省:分别为广东(2.6万亿元)、山东(2.18万亿元)、江苏(2.15万亿元)、浙江(1.56万亿元)、河南(1.25万亿元)、河北(1.16万亿元)和上海(1.03万亿元)。从GDP增速来看,北京市排在第24位,增速居前3位的地区是内蒙古(18%)、吉林(15%)和江苏(14.9%)。京津沪渝4个直辖市中,北京GDP总量居第2位,增速与上海并列居末位。上海、天津和重庆的GDP总量分别为10297亿元、4337.7亿元和3486.2亿元;增速分别为12%、14.4%和12.2%。
出处
《数据》
2007年第4期20-21,共2页
D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