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些年来,社会各界对注册会计师专业意见的责难和非议颇多。这些责难当中,有的确属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的业务质量存在问题,需要加以改正和提高,还有许多是由于社会公众等业务报告使用人对审计行业不了解,对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意见不理解所致。本文将这些由于报告使用人对专业意见误会误解而造成的对注册会计师的不当责难的可能性称为“误责风险”,并就其成因和防控谈一点个人的认识。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7年第4期52-53,共2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