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是本届全国人大任期的最后一年。在新的一年中,立法工作的目标是,在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着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的立法,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的立法,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07年第3期360-361,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