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很多新型居民社区已经或正在建立居民自治组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社区自治组织发展对构建和谐社会,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社会管理水平,都有着广泛的现实意义。社区自治组织在争取政府或外界增加对社区公益事业的投入,保护居民的根本权利等方面要比居民单枪匹马好。对于政府来讲,适当的放权,调动民间力量进行自我管理,有利于发挥民间潜在力量的作用,也可以弥补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带来的负面影响。本文以社区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为例,拟从社区自治组织的性质出发来探讨其在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出处
《前沿》
2007年第5期149-152,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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